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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个活动值得争取一下——志愿服务专项资金

看来这个活动值得争取一下——志愿服务专项资金

【转贴】http://www.gzzyz.org/website/Propagandize/News/Reader.aspx?infoID=News_1808&OState=0

关于公开征集2008年省级财政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重点项目的公告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今年,省财政首次安排2008年度省级财政“志愿服务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该笔资金拟由团省委属下的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省志愿者基金会”)按照省财政保障重点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牵动基层的作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切实发挥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带动作用,推动基层志愿服务的全面活跃,鼓励我省各类志愿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08年省级财政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重点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2008年9月10日前递交申请,大中专院校可以延迟到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项目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实施。

二、征集对象:全省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

三、项目推荐范围:主要围绕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等志愿服务重点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详见附件《项目举例及说明》。

四、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1
、市、县(市、区)及基层志愿者组织申报的项目;


2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志愿者组织申报的项目;

3
、珠江三角洲地区对口支援东西两翼、北部山区的志愿服务项目;

4
、服务专业性强、可持续能力强的志愿服务项目;

5
、贴近民生、体现人文关怀、深受群众欢迎的志愿服务项目;

6
、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品牌项目;

7
、具有创新性、前瞻性、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志愿服务项目;

8
、对破解志愿服务事业发展难题、具指导性和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研究课题;

9
、推动广东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的其他项目;

10
、对资金需求量小、资源配套能力强的志愿服务项目。

五、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符合资格的志愿者组织可登陆专题网站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填写后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同时,还应下载申报表格填写完毕后由项目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邮寄到省志愿者基金会。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到省志愿者基金会邮箱。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负责统筹所在地区的志愿者组织的项目申报工作,并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广州地区省属高校、省直有关单位、国资委团委负责对所在单位的志愿者组织的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其它确实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进行项目推荐的志愿者组织经同意可直接向省志愿者基金会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承诺书》和《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项目申报表》要求按申报项目的志愿者组织的隶属关系提交相关机构签署项目申报审核意见并盖章。申报材料可从相关网站下载。

六、项目申报网站:

1
、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网站(www.gdzyzjjh.org)

2
、广东志愿者网(www.gdvolunteer.org)

3
、广东志愿者联盟网站(http://volunteer.21cn.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露娟、杨国斌

地 址:广州市越秀南路广东工会大厦三楼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

电 话:(020)83869668 传 真:(020)83861999

邮 编: 510120 邮 箱:gdzyzjjh@126.com

附件1:《项目举例及说明》;
附件2:《省级财政“志愿服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项目申报和实施办法》;
附件3:《省级财政“志愿服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项目申报和实施办法》

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

2008
年8月14日

附件1:


项目举例及说明

1、“手拉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项目
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部分农村人员外出务工、子女留在当地的情况普遍, 针对我省留守儿童组织志愿者进行结对帮扶,引导社会共同关心他们的生活、教育、成长。
2、支教志愿服务项目
针对当前我省经济发展不平衡,欠发达地区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状况,组织志愿者充实当地中小学校的教学力量,对当地中小学生进行辅导。
3、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总体部署,每年组织招募我省应届大学毕业生志愿服务我省对口帮扶西部省份——广西,推动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积极推动解决服务期满的就业问题,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缓解就业压力。
4、心理辅导志愿服务项目
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同时也是心理问题的高发期。针对特定社会群体,组织志愿者进行心理干预,帮助提高社会公众心理健康水平,有效化解由于心理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
5、助残志愿服务项目
针对残疾人这一特殊而困难的群体组织志愿者助残,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帮助做好残疾人工作,促使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6、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项目
针对特殊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培训、刑事辩护、民事代理和帮教等志愿服务,普及法律,培养法律意识,推进我省法治化建设。
7、助老志愿服务项目
通过组织志愿者为社区孤寡老人提供医疗保健、生活照顾、卫生清洁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在社会上营造爱老敬老的道德风尚。
8、“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项目
通过组织志愿者引导、服务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重点关注困难家庭子女成长问题、青少年戒除网瘾问题、青少年吸毒和违法犯罪问题等。
9、环境保护和治理志愿服务项目
围绕“保护母亲河”、“节能减排”等主题活动,针对珠江水系及上游的水土流失和污染问题,组织发动志愿者宣传水质保护、参与监测、植绿护绿等工作;在城市中,通过组织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开展系列活动,普及环保意识、培养环保文化,提高环保能力,强化环保实践,使环保理念深入千家万户。
10、灾后重建志愿服务项目
面向遭受“5.12汶川大地震”破坏的四川、陕西、甘肃部分受灾地区开展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为灾后重建发挥作用。
11、志愿者培训项目
针对我省志愿服务专门人才缺乏、志愿服务水平不高的状况,成立全省志愿者专门培训机构,编印志愿服务培训系列教材,并组建专业的志愿服务讲师团,按照不同行业、地区有针对性地分批对志愿者骨干进行培训。
12、全省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及服务项目
组织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完善并全面推广全省注册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互联网对全省志愿者实时进行统一的注册信息管理;建设汇集志愿服务各种信息的综合性门户网站等;依托网络开展有创新性的网络志愿服务。
13、志愿服务创新项目
鼓励全省各级志愿者组织,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社会需要和群众需求,尤其针对传统志愿服务项目尚未覆盖的群体或尚未涉及的服务领域,设计有探索性和创新意义的志愿服务项目,不断开拓新的志愿服务领域,增加新的志愿服务内容,激发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活力。


附件2:

省级财政“志愿服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项目申报和实施办法


为规范项目申报和实施,确保项目资助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省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均可参加项目申报。
第二条 申报项目的主要围绕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等志愿服务重点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申报项目应具有实效性、创新性,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 省志愿者基金会通过召开项目审核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提供项目实施经费。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四条 符合条件的各类志愿者组织结合本地实际进行项目策划,从广东志愿者网(www.gdvolunteer.org)、广东志愿者基金会网站(www.gdzyzjjh.org)或广东志愿者联盟网站(http://volunteer.21cn.com)下载填写《项目申报表》。每个志愿者组织原则上限报1至2个项目。
第五条 志愿者组织填写《项目申报表》,报所属单位或挂靠的志愿者组织逐级进行项目审核后,由项目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上报基金会秘书处。
(一)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负责统筹所在地区的志愿者组织的项目申报工作,并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
(二)广州地区省部属高校、省直有关单位、国资委团委负责对所在单位的志愿者组织的申报项目进行推荐。
(三)其它确实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进行项目推荐的志愿者组织经同意可直接向省志愿者基金会进行申报。

第三章 项目评审
第六条 基金会项目审核委员会评审专家由政府部门代表、团省委代表、资深志愿者、媒体记者、专家及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第七条 项目审核委员会委员在保障支持重点的前提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一)项目的可行性;
(二)项目的参与人数和实际受众面;
(三)项目可预期的社会影响;
(四)项目的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五)团队的执行能力;
(六)项目经费预算和管理;
(七)项目整合配套资源能力。
第八条 项目经基金会项目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并报团省委批准通过方能生效。
第九条 基金会通过广东志愿者网、广东志愿者基金会网等网站发布通过审核的项目名单。

第四章 项目执行
第十条 2008年9月至12月为项目执行阶段。项目实施单位在得到资助后,要按照计划,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及时在专题网页上发布项目开展相关信息,有关主管单位或组织应及时了解、指导实施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单位及相关单位要整合资源,扩大宣传,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对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项目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进一步传播志愿服务文化。
第十二条 基金会将建设活动专题网页,并为每个受资助的项目开设博客,供项目实施单位及时上传反映项目实施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
第十三条 基金会将选取富有特色、效果良好的项目向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推荐,制作专题节目或跟踪报道。

第五章 绩效考评
第十四条 2009年1月开始进行项目总结评估。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交《项目实施报告》。报告应包括活动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参与者感言、经费使用情况明细等内容。
第十五条 基金会项目审核委员会将结合项目申报书、项目博客、项目实施报告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对于评估合格的项目,视项目完成情况推荐入选全省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库,并推荐参评全省乃至全国的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奖。
第十七条 对于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将向全省进行通报,并视具体情况按照有关工作职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至活动结束之日废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鸬鹚最爱吃的是鱼和熊掌,
路路最爱听的是圣母颂和国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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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
呵呵,很诱人啊。。。
很高兴看到政府对于志愿者的投入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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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長..............
5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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