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当赏罚分明!既然我们有杰出志愿者的颁奖,对于一些不太称职的志愿者当然需要有所处分,在法规和纪律下人人平等,首先重申一次医疗服务总队纪律:
本总队具体活动除由网上通知外,最常用的形式是手机短信通知,每次活动各服务对象负责人和各个区长,队长会发短信通知各志愿者1次,
连续3次短信(服务)没有回复+不活动=自动退出志愿者服务连续3次短信(服务)+不能到场=警告一次
连续5次短信(服务)+不能到场=自动退出志愿者服务
1.有重要事情不能活动暂时不能活动须先向各区区长报告,请假,说明缘由,并且应做好交班,把服务对象交给可*志愿者负责;
2.每次活动必须按时出席,按规定集合时间15分钟之内不出现,作迟到,有事情或者塞车迟到,必须在集合时间前通知活动负责人;如该次活动有重要事情须缺席,须于2小时前通知该活动负责人。
3.凡参与其他总队活动前请先向队长请示,经过队长同意后方可过队活动
4.新加入志愿者不得擅自前往服务对象家,所有志愿者不可独自服务,每次服务必须2人以上,再根据服务对象情况调节志愿者人数